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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大多食品未标注“转基因”

   日期:2015-09-24     来源:番禺日报    浏览:1742    评论:0    
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显著标示”。近日,记者走访了永辉、好又多等多家超市,发现目前市场上,大多食品都没有标注“转基因”字样。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施行,记者巡城发现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显著标示”。近日,记者走访了永辉、好又多等多家超市,发现目前市场上,大多食品都没有标注“转基因”字样。

         不标“转基因”

        不代表不是“转基因”

        在番禺广场附近的一家超市里,记者查看了大部分食品,除了一款大豆油标明是转基因食品外,基本没再看到其他转基因食品。尤其是零食类,一个标注转基因的产品都找不到。那么,没有标注转基因那是否代表全部产品都不是转基因产品呢?

        其实不然,据一位资深超市销售人员透露,有一品牌的高纤粗粮饼干和高纤煎麸饼干系列,前几年确实也有在食品包装配料栏里标注,“由转基因大豆加工制成”,原本是企业的诚信之举,却使销量大幅下滑,再加上国家当时也没有明确要求,必须这样标注,所以现在再出品的系列产品就取消了“转基因”标注字样了。

        “转基因”标识管理

         有待进一步规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产品外观上看,消费者很难看出是否转基因产品,只能依靠企业的自觉标识来辨别,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的标注是否转基因食品这个自觉性有待提高。

        据了解,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最严格的定性标识方法,即食品产品中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即使是配料中含有,也一定要在包装上标明“转基因标识”。根据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食品,在最终销售产品中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也应标注明示。

        新版的《食品安全法》也再次强调,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市场上各种标注“非转基因”的零食屡见不鲜,而对“转基因”的标注却避讳莫深。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因为有的企业利用消费者对转基因技术认知欠缺的心理,把“非转基因”作为卖点加以炒作。按照国家法规规定:使用了转基因原料必须标注;但对于没有使用转基因原料,企业标和不标没有限制。正因如此,有些企业标注,有些企业不标注,而最终却给消费者选择带来麻烦。

        而《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转基因食品必须“显著标识”,究竟怎样标注才算“显著”呢?该业内人士表示,最起码要达到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得到的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就是标识文字高度不低于1.8毫米。在转基因食品标识上,目前的现状是,转基因农作物标识归农业部门管理,市场上转基因作物加工食品归食药监局监管,食品标识归质检总局管,产品广告宣传又归工商局管,转基因食品标识到底哪个部门监管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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