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的共同点是放宽了酸值容许范围,成品油质量等级从四级改为三级。据编制说明解释,这是为了符合我国“十二五”期间植物油产业节能减排和油料资源的充分利用要求。
在食品安全方面,由于考虑到这几年农业育种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面对集中油料作物可能有的新产品,新国标规定“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色素,不得混有非食用油;并要求“零售终端不得销售散装成品花生油/大豆油/葵花籽油,不能脱离原包装销售”,以防掺杂使假。
而在与国际标准接轨方面,本次油品国家标准的特征指标等同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相关数据,并参考其他国家的同类油品标准,但技术内容各不相同。
花生油修订:调整对酸值规定
据编制说明,因气候条件差异,导致各地花生仁酸值差异较大,这次修订将调整相应的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以充分利用花生资源,适应我国植物油加工技术的发展。
大豆油:强调转基因标识
除食品安全和国际标准接轨部分中与花生油相似的内容以外,对大豆油标准的修订还强调,转基因大豆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葵花籽油:将葵花仁油纳入国标
根据葵花籽油的编制说明,新版国标修订时,在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议下将葵花仁油写入了新修订的《葵花籽油》标准,把成品葵花籽油分为葵花仁油、压榨葵花籽油和浸出葵花籽油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