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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期食品难再混迹货架

   日期:2015-11-18     来源:信息时报    浏览:2772    评论:0    
核心提示: 11月9日~12月9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今后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快过期食品时,必须作出醒目提示,处理过期食品的情况也需要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否则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仅有少数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有商家担忧此举加重卖场成本。
        11月9日~12月9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今后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快过期食品时,必须作出醒目提示,处理过期食品的情况也需要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否则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目前仅有少数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有商家担忧此举加重卖场成本。

        草案:要求商超设立临期食品区

        该意见稿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起草,对临近保质期和当天到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的封存与销毁制度、临近保质期食品捐赠制度等方面做了规范,同时对临期食品日期做了具体界定。

        意见稿规定,采用原价、折价、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予以显著提示,不得隐瞒、掩盖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场、超市应当将临近保质期食品集中陈列出售。当天到期食品,食品经营者应有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该类食品后应当尽快食用,对于所销售散装即食食品也应有具体提醒制度。

         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必须分类清点、封存并登记造册,且禁止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实物退货,明确了销毁时限,以及自行销毁、委托销毁的具体要求,意见稿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组织,但不得捐赠超过保质期食品;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接收、贮存、派发制度,不得接收和派发超过保质期食品。

        调查:临期食品易被用来“促销”

         近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好又多、百佳等多家大型连锁超市,发现仅有少数超市设有临期食品专柜。记者在海珠区客村的华润万家超市看到,超市设有一个“临近保质期商品——清货特卖”的专柜,绝大部分食品已临近过期,主要有沙琪玛、薯片、方块酥等休闲零食及挂面、火锅底料等,并推出特卖活动,如保质期截至12月19日的富锦香菇肉松饼(保质期6个月)、12月末将过期的富锦仙草饼推出买一送一的活动,将于12月9日过期的九福沙琪玛售价仅6元。

        天河区一未设立临期食品提醒制度的超市内,记者看到在售的香港维记豆浆(保质期15天)正在做买二送一的促销,其中2瓶为11月9号生产,而促销赠品则是11月3号生产,距记者走访当天仅剩4天保质期而已。

        熟食的消费提醒制度则更规范,不少超市的凉菜等散装食品销售区,有注明“食品当天生产,请当天食用”的提示,也有注明“熟食商品请在4小时内食用,售卖一小时后需加热食用”的提醒。仅有一家超市没有明确最晚食用期限。

        超市:新规应明确卖场与厂家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2012年开始,广州有些超市曾相继设立过临期食品专区,但有些超市最终还是取消了。据此前曾设立过临期食品专区的一家本土连锁超市负责人麦先生透露,取消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对临期的食品概念界线也不明晰等等。

         而将此做法保留下来的一超市,其负责人告诉记者,迄今为止按照超市本身的产品管理规范在操作,“一年保质期的产品三四个月会提前下架。”她如是说,“超市本身有库存管理办法,所以临期食品、过期食品不会很多,临期食品专区的设立主要是让市民明白消费,保质期内有折扣,一些商品一定程度也挺受消费者欢迎。”她强调,如果政府新政出台,超市会严格执行政府规定。

        另一超市卖场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行业对临期食品退换多是终端卖场将临期食品直接退回厂家,厂家负责处理或者销毁,卖场不用承担任何成本,现在政府将临期食品处理法规化,要求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过期食品卖场负责销毁等,则是将终端卖场成本将加重。他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应该明确临期食品过期食品处理费用中卖场和厂家的责任区分,不应全部直接施加在卖场方。“毕竟产品卖不出去,也并不是卖场的错,也和产品本身有关系的。”

        他还建议,政府应该要求厂家和卖场对临期食品、过期食品退货做好登记,做到可追踪。

        一食品企业负责人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设立临期食品专区,说实话企业并不太喜欢看到自己的产品放在临期食品专区,会影响品牌美誉度,企业还是比较乐意回收临期食品,以此来保证市场精度,保证给市民提供优质产品。”

       “意见稿”临期食品期限界定

        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

        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20天;

        保质期为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15天

        保质期为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满之日前10天;

        保质期为15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满之日前5天;

         保质期为5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

         保质期为2天以上不足5天的,期满之日前1天。

         保质期不足2天的食品,不属于临近保质期。

        (食品经营者可以自行确定临近保质期,但不得低于上述期限。)

         市民:关键看巡查制度是否到位

         对于临期食品专区,市民有不同的声音,之前买过一盒临期酸奶的黄小姐称,不会光顾临期食品专区,此前临期酸奶使得自己得过急性肠胃炎,所以不再购买临期食品。

         另一市民劳先生称,得看具体食品品类和包装,糕点、新鲜肉等不会买,即食面等可能会买。他说,这个制度是好的,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期限概念,但制度是制度,关键看巡查制度是否得到保障。此外,他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此举出来后,生产厂家会不会为延长产品有效销售时间,把保质期限时间推后,或者商家对产品生产日期进行覆盖和涂改,“消费者是很难判断食品标签规范性,油刷、黏贴容易被涂改,激光打印生产日期或者能避免此担忧”。

         专家提醒:慎买生鲜临期食品

         广东省食品学会食品专家范瑞认为,从安全性角度来讲,只要产品没有过保质期,所有的食品安全风险都是同等的,但不同类型的食品对临期的概念要求不同,生鲜如鲜肉、水果、鲜奶等食品对时间要求比较高的,时间越长,不仅风味上有所损失,安全系数也降低。但饼干、罐头之类等包装食品对时间要求没那么敏感。他称,临期食品不是从安全性角度出发的,而是一个商业的概念,他提醒市民选购时,价格和新鲜度呈正比,要根据具体产品安全性去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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